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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榆林市橫山區人民政府關于森林草原防火戒嚴的通告
    發布時間:2022-09-27 09:53 來源: 政務信息中心
    索引號
    GK-202210-000109
    成文日期
    發文字號
    發布日期
    2022-09-27 09:53:21
    標    題
    榆林市橫山區人民政府關于森林草原防火戒嚴的通告
    主題分類
    公文時效
    有效
    發布機構
    政務信息中心

    榆林市橫山區人民政府

    關于森林草原防火戒嚴的通告

    為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災發生,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和林草資源安全,根據《森林防火條例》和《草原防火條例》等有關規定,橫山區人民政府決定發布森林草原防火戒嚴通告,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
    一、戒嚴期限: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。

    二、戒嚴區域:全區所有國有林區、集體林地、森林公園、景區、濕地、自然保護區、草地和其他林草地。

    三、戒嚴要求:戒嚴期間,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戒嚴區域實施下列行為:

    (一)燒荒、燒地畔、燒秸稈、燒灰積肥、焚燒垃圾、煉山造林、爆破作業等生產性用火。

    (二)吸煙、燒火取暖、野炊、祭祀燒紙、燒香點燭、燃放煙花爆竹、燃放孔明燈、燒山狩獵、私設“電貓” 等非生產性用火。

    (三)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品進入林區。

    (四)其他容易引起森林草原火災的不安全用火行為。

    四、違規處罰:違反本戒嚴通告造成森林草原火災的,依照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《森林防火條例》《草原防火條例》等有關法律、法規給予行政處罰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
    五、嚴控火源:各鎮人民政府、街道辦事處、產業園區,各國有林場及區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,要切實履行防火責任,廣泛開展宣傳教育,設置防火宣傳監控點,嚴控人為火源,任何進入森林防火區的車輛和人員必須接受檢查。

    六、科學撲救:森林防火,人人有責,廣大群眾要自覺遵守安全用火規定,一旦發現森林草原火災,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(110;119;12119),接到滅火命令的單位和個人,必須迅速趕赴火場,進行科學撲救。

    榆林市橫山區人民政府

    2022年9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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